尋甸縣2022年特聘防疫員招募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尋甸縣畜牧科技推廣服務工作,在全縣開展好畜牧科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的通知》(農辦科〔2018〕15號)、《昆明市農業(yè)農村局關于做好2022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尋甸縣農業(yè)農村局擬開展畜牧科技服務特聘計劃工作,面向全縣招募5名防疫員(全縣體制內在崗人員和公益性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防疫員招募范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聘對象
特聘防疫員需有較高的擬聘產業(yè)技術專長和科技素質,有豐富的畜牧業(yè)生產實踐經驗,熱愛農業(yè)農村工作,責任心強,技術服務能力強,服務意識強,協(xié)調能力強。主要從以下兩類群體中招募:一是畜牧鄉(xiāng)土專家,二是養(yǎng)殖能手。
二、崗位數量與崗位設置
特聘防疫員總數5名。尋甸縣農業(yè)農村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2人,仁德街道辦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畜牧科1人,羊街鎮(zhèn)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畜牧科1人,鳳合鎮(zhèn)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畜牧科1人。
三、特聘條件
(一)年齡在20-55周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畜牧、獸醫(yī)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包括具有農民技術職稱、初中高級新型職業(yè)農民)。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聘:
1、現役軍人;
2、本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職工;
3、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處罰、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6、被各級機關辭退不滿五年的;
7、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況。
四、職責與任務
特聘防疫員需提供以下服務:一是為區(qū)域內的畜牧產業(yè)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二是積極與基層畜牧技術人員合作,開展畜牧技術推廣服務,共同提高專業(yè)技能和服務水平。
五、聘任程序
(一)個人申請。凡有意愿報名的,本人填寫《尋甸縣特聘防疫員申請表》(見附件)1份,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農民技術職稱證書、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尋甸縣農業(yè)農村局動物疫控中心報名,并填寫報名表,咨詢電話:0871-62662778。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21日到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
(二)綜合考核。報名結束后,收集匯總、核對應聘人員信息,整理出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名單。由特聘防疫員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具體聘用單位、有關專家、人事等相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審,必要時請其他專業(yè)人士協(xié)助測評,推薦出擬聘人員。
(三)研究公示。經專家評審組確定初步人選后,報局黨組研究決定,確定擬招募人選。并對擬招募特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確定人選。公示期滿后,根據信息反饋情況確定最終人選,由尋甸縣農業(yè)農村局組織開展對擬聘人員的考察,確定最終人選。
(五)簽訂服務合同。由尋甸縣農業(yè)農村局與擬聘用人員簽訂畜牧技術推廣服務合同,每名特聘防疫員聘期12個月,原則上一年一聘。
六、管理與考核
擬定《尋甸縣特聘防疫員考核管理辦法》,對特聘防疫員進行管理和考核。服務期間,以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解決產業(yè)發(fā)展實際問題等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量化打分和實地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特聘防疫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
七、待遇核發(fā)
依據《尋甸縣特聘防疫員考核管理辦法》,對聘任期內的特聘防疫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量化分滿分為100分。具體為:
1.綜合考核量化分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為合格,考核合格的發(fā)放服務補貼2.4萬元。
2.綜合考核量化分得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為不合格,量化考核分在60分至74分之間的,與考核合格分75分每相差1分扣發(fā)服務補貼200元;量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將取消服務補貼,造成不良影響和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尋甸縣特聘防疫員申請表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農業(yè)農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來源:http://www.kmxd.gov.cn/c/2022-11-21/63261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