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招聘特警警務輔警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加強隆陽公安特警專業(yè)隊伍建設,經報請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同意,現擬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經綜合考核后,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隆陽公安分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并派遣到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工作?,F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一)招聘特警警務輔助人員29人,限男性,要求: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綜合勤務人員1人,限女性,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二、工資保障與福利待遇
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所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分類工資制度,具體標準如下:(一)正式錄用警務輔助人員薪金待遇為5300元(含六險一金)。(二)正式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滿一年之后,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逐年增加績效工資300元,工齡工資50元,即工作第二年工資為5650元,第三年為6000元,依此類推。(三)表現優(yōu)異擔任協(xié)理員職務的10名警務輔助人員,每人每月增加職務工資700元。(四)績效考核:根據《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中心城區(qū)巡邏防控機制(試行)》相關規(guī)定,對巡特警大隊所有警務輔助人員進行獎勵補助,每月500元左右,根據工作業(yè)績多干多得。(五)休假:無特殊勤務每月正常輪休9天,根據工作年限每年帶薪休假5-10天。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03月11日-2005年03月10日);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4.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6.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7.退伍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體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具有較強寫作能力、計算機、爆破、射擊、拳擊散打、持有B1以上駕駛證等專長者,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后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和因公犧牲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或子女;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或特長者;3.綜合勤務人員崗位(女性),有文字和宣傳工作經歷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記錄或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員);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紀委督察通報、處理過的;5.個人存在征信連續(xù)3次逾期或者總逾期6次以上的;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接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9.現役軍人和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面試: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添加招聘微信號18887557661后準備報名資料2023年3月30日之前將紙質版材料交至新雨社區(qū)派出所門衛(wèi)室進行。報名、面試時間:2023年3月12日至3月30日(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面試地點: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新雨社區(qū)派出所門衛(wèi)室)。
(二)報名材料由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現場: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2份);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到同一張;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小一寸白色底版證件照片3張、二寸白色底版照片2張;5.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7.個人征信報告明細;8.現場填寫《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9.政審表,現場報名或者微信報名后領取政審表,如實填寫后到轄區(qū)派出所進行政審,需注明:本人及家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資格審查: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身高、視力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準予進行后續(xù)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考試
(一)面試及筆試:1.報名結束后所有人攜帶身份證于2023年4月1日上午8:00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環(huán)食藥偵大隊(保山學院正對面)進行面試;2.綜合勤務人員于2023年4月1日下午14:00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環(huán)食藥偵大隊(保山學院正對面)進行筆試。(二)體檢:所有通過面試人員于2023年4月2日上午7:30開始到保山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三)體能測試:2023年4月3日面試及體檢合格人員由巡特警大隊組織到奧新體育場進行體能測試。(四)警務實戰(zhàn)技能培訓考試:根據面試加體能測試(筆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警務實戰(zhàn)技能培訓強化班人員名單,進行封閉培訓15日,培訓結束后進行體能、技能、綜合能力考試,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
六、相關規(guī)定
(一)整個招聘期間,報名時間、體檢、面試、警務實戰(zhàn)技能培訓考試等事項以電話通知或“隆陽警方”官方微信發(fā)布時限為準,除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二)報考者應如實填寫或提供有效證件材料,出現舞弊行為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三)本公告由隆陽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解釋。
請所有報名人員關注“隆陽警方”并注意查看信息,后續(xù)所有事項以電話通知和“隆陽警方”官方微信發(fā)布為準,不再另作通知。
聯(lián)系人:尹警官18887557661(電話微信同號);董警官18887557719(電話)。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巡特警大隊
2023年3月11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IKvAVWlLRDHlP2cBfIE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