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幼兒園2024年招生工作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guī)范發(fā)展的若干意見》《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2023〕-116))《昌寧縣202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昌寧縣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推進幼兒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為目標,全面免試就近入園,推進依法辦園、依法治教,確保幼兒園招生入學公平有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guī)原則。招收年滿3周歲(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⒖烧⒓蛹w活動的適齡兒童。
(二)戶籍優(yōu)先原則。以法定監(jiān)護人及適齡幼兒的戶籍地為準,按招生劃片免試就近入學。
(三)公開公正原則。實行公示公開制度,堅持“陽光招生”,杜絕“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行為。
三、招生計劃
昌寧縣幼兒園(含興寧分園):招生300人,其中縣幼兒園120人,興寧分園180人。
四、招生范圍
招收田園鎮(zhèn)關廟社區(qū)、龍井社區(qū)、文昌社區(qū)、新華社區(qū)、勐廷社區(qū)5個社區(qū)的適齡幼兒;縣城右甸河以西,南至云保公路(永寧路),西至環(huán)城西路(清靈路)、北至興寧路延長至環(huán)城西路(清靈路)范圍內的居民戶適齡兒童;縣域內在編在崗(含退休)國家公職人員(含省市駐昌單位公職人員)子女、劃定區(qū)域內有房產家庭的適齡兒童;劃定區(qū)域內的外來經商、進城務工或租房戶人員子女。
五、招生辦法
按照三個層次依次錄取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若同一層次報名的適齡兒童人數多于學校計劃學位數,則從本層次開始采用現場抽簽的辦法確定入學對象,招滿即止。
第一層次:劃定招生行政區(qū)域內轄區(qū)戶籍居民戶適齡兒童。
第二層次:昌寧縣范圍內在編在崗(含退休)國家公職人員(含省市駐昌單位公職人員)子女和劃定區(qū)域內有房產家庭的適齡兒童。
第三層次:在劃定招生區(qū)域內的外來經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以及租房戶子女。
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勞模子女、因公傷殘犧牲警察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興昌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引進人員子女等符合教育優(yōu)待條件的根據就讀意愿,按照省、市、縣相關規(guī)定優(yōu)先辦理入園手續(xù)。
六、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招生時間
1.發(fā)布公告: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2.幼兒報名: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8:00—17:30。
3.部門聯審、確定錄取對象:2024年7月1日(星期一)。
4.錄取公示:2024年7月2日—7月8日。
5.錄取通知:2024年7月9日(星期二)。
(二)報名地點
1.昌寧縣幼兒園。具體地址:昌寧縣田園鎮(zhèn)關廟社區(qū)新園路21號。
2.興寧分園。具體地址:昌寧縣田園鎮(zhèn)興寧街北段,興寧分園公租房大門內。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七、提交材料
(一)劃定招生片區(qū)內的戶籍適齡幼兒,提交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二)昌寧縣范圍內在編在崗(含退休)國家公職人員(含省市駐昌單位公職人員)子女提交戶口簿原件和《單位承諾證明》(附件3)。劃定招生區(qū)域內有房產家庭的適齡兒童,提交戶口簿、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房產證(不動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僅提供復印件的需提交《昌寧縣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證明》〈附件1〉;不能提供房產證(不動產證)原件的提交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或購房協議等購房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購買轄區(qū)居民集體土地建蓋自住房屋或居民自行交易無房產證的,提交所在地居委會審查并加蓋公章的住房證明原件。
(三)劃定招生區(qū)域內的外來經商戶子女提交戶口簿、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證(或已經辦理的五證合一有效證照)的原件和復印件;招生區(qū)域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交戶口簿、社區(qū)主任和社區(qū)民警審核簽字的劃定區(qū)域內企業(yè)務工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且進縣城務工時間不少于3個月(即2024年3月1日前),連續(xù)務工時間不少于1年;劃定招生區(qū)域內租房家庭子女提交戶口簿、社區(qū)主任和社區(qū)民警審核簽字的轄區(qū)內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且租賃起始時間在2024年1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四)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勞模子女、因公傷殘犧牲警察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貢獻人員子女、興昌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引進人員子女,需提交戶口簿和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五)所有適齡兒童報名時,須提交一份A4紙打印的《昌寧縣幼兒園入園報名表》(附件2),昌寧縣婦幼保健院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兒童體檢手冊原件。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當天家長(監(jiān)護人)須帶幼兒前往指定地點按要求報名,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材料虛假產生一切后果由其承擔。
(二)已被其他幼兒園錄取的適齡兒童報名審查不予通過。
九、咨詢方式
(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禹老師:0875-7121328
15887669318
(二)接訪時間
6月24日至6月28日8:30—11:30
14:30—17:30
附件:1.昌寧縣不動產登記查詢結果證明
2.昌寧縣幼兒園入園報名表
3.單位承諾證明
昌寧縣幼兒園
2024年6月24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HmHUQ9pBfEbXDC5Au0h7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