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是否可以報考公務員?
回復: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是: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支教、支農(nóng)、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統(tǒng)稱為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是指按團中央或團省委下達的計劃派遣、并持有團中央或團省委簽章的服務證的人員,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員不屬此列)。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符合報考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可以報考要求為“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人員”的崗位、“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以及定向招錄“四個項目”人員的崗位。
為落實中央、省關于就業(yè)方面的政策和要求,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基層公務員的力度,我市所屬縣(區(qū))級單位須有20%的招錄計劃用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