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保山市社會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項告知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暫停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知
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關于2025年1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告
曲靖市普通話測試站關于2024年12月曲靖市社會考生普通話測試報名的通告
2024年10月保山市社會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項告知
為切實做好推廣普通話工作,提高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水平,結合福貢縣實際,現將福貢縣2024年第三次普通話測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滿足廣大考生的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現將2024年10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2024年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通告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2024年10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公告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2024年6月面向社會開放測試(2024年6月17-21日)的紙質證書,經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審驗、打印,目前已送達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考生可從即日起按相關要求領取證書。
為滿足廣大考生的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現將2024年9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為滿足廣大師生和社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楚雄州普通話測試站計劃于2024年9-12月組織開展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云南省2024年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培訓測試通告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2024年9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云南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根據《怒江州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瀘水市測試點將組織開展2024年下半年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現將測試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為滿足廣大社會考生的測試需求,現將2024年8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滿足廣大考生的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現將2024年7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為滿足廣大社會考生的測試需求,現將2024年7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云南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根據《怒江州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通知》精神,蘭坪縣測試點將組織開展2024年第一期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現將測試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瀘水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開展2024年下半年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公告
格里拉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公務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告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2024年6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公告
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關于2024年6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告
考生每一次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都會保留在系統(tǒng)里,如果第二次的考試成績低于第一次也沒有關系,在使用時,考生可選擇提供較高成績的證書即可。
普通話水平測試不限考試次數,但要確保沒有“已報名未測試”或“測試后未出成績”的情況。按照國家普通話報名系統(tǒng)規(guī)定和程序設定,凡近期在全國任意一個測試站點報名參加了普通話水平測試且未出成績的考生不得重復報考。
普通話水平測試是國家級考試,取得的證書都由國家語言文字管理部門統(tǒng)一打印、核發(fā)的,因此,在所有國家設立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點取得的證書都是一樣的。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青云街25號)每月面向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當天,考生本人可憑身份證原件自行選擇與郵政公司辦理證書郵寄業(yè)務。
原則上2002年6月以后取得的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目前仍為有效。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tǒng)一印制和下發(fā),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在收到證書后,將在“昆明市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證書領證的公告”,考生可在公告發(fā)布日后,攜帶身份證原件按公告要求前往領取。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開展的普通話考試未對考生學籍、戶籍做出限制。
按照國家考試規(guī)程,報考昆明市面向社會人員專場考試的對象人員不含高校及中職學校在校學生,在校生請參加所在學校組織的學生專場測試,具體請咨詢學校教務處或者學校語言文字管理部門。
考生應嚴格按照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測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生在報名時應仔細核對所填個人信息,繳費前有信息核對和確認流程,務必在確定個人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進行繳費。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原則上每月舉辦一期(五場)面向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
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關于2024年5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告
國家語委關于印發(fā)《普通話水平測試規(guī)程》的通知
昆明市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2024年5月面向社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