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別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錄遞補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遞補以下考生參加面試:
準考證號 | 報考司局 | 報考職位代碼 | 參加面試最低分數(shù) |
915151010202 | 調研部 | 0101002001 | 115.50 |
請遞補考生按照《民建中央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要求做好相關準備。
聯(lián)系電話: 010-85698124、85698125(傳真)
民建中央機關人事處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