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關于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說明
按照《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要求,現(xiàn)對昭通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關于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項進行說明:
一、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范圍
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的,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事企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現(xiàn)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在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格式
按照要求,今年各類人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由省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格式,考生必須按照全省統(tǒng)一的格式開具。
證明需要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開具、蓋章,并且由報考人員單位所屬干管權(quán)限部門(即所在工作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身份為在職教師、特崗教師的,除了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并蓋章外,還需要所屬的教育局簽署意見并蓋章。
咨詢電話:昭通市公務員局考錄科(0870-2122006)